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区别

新闻作者 / 996信息技术 / 2026-04-01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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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单位单方面一种类似声明或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二者法律地位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单位的行为,不带有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的证明,是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

法律分析

二者性质、法律地位和书写格式都不相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常是在劳动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通知对方的一种表单,通常包含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经济补偿的约定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离职手续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表示劳动双方终止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仲裁机构认定超时会给出理由。如果你认为有上述情形,可向法院起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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