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列传第二十七翻译

娱乐作者 / 996信息技术 / 2026-06-0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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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陆卬,字云驹。年少机智聪明,风韵神态美好,好学不倦,博览群书,五经多能通晓大义。善于写文章,很被河间邢邵赏识。邢邵又与陆卬父亲陆子彰交往,曾经对陆子彰说:“我认为你是老蚌出了明珠,我想与你为纪群之交可以吗?”因此陆卬名声日渐提高,儒者与官员尤其推崇赞许。

从家中征召出来任员外散骑侍郎,历任文襄大将军主簿,中书舍人,兼中书侍郎,还以本职兼任太子洗马。自从梁、魏两国交好,每年互派使者。陆卬屡次兼任宴请接待的官吏,在皇帝的宴席上赋诗,陆卬一定先完成,虽然不是全都精巧工整,但是凭借机敏迅速被称赞。

任中书侍郎,撰修国史。因为父亲去世离任,守丧尽礼,因哀痛身体受损消瘦到极点。皇帝下诏以原来的官职起用,文襄当时镇守邺城,嘉奖他的卓越品行,亲自登门来宽慰勉励他。陆卬的母亲是魏上庸公主,当初封于蓝田,是个显贵的妇人,很有志向操守。

陆卬兄弟六人,全都是公主所生。所以邢邵常对人说:“蓝田生玉,果然名不虚传埃”公主教育小孩,都秉承大义方略。即使创伤巨大悲痛深重,出于天性,然而行为依照礼数法度,也是母亲的训导埃陆卬兄弟相继在墓侧建造守丧的草庐,背土堆成坟,朝廷十分赞叹推崇。陆卬服丧完毕应当承袭父爵,却不忍心继承(他父亲的)侯爵。

天保初年,常山王推荐陆卬的气度才干,文宣帝当面授给事黄门侍郎,升任吏部郎中。上洛王思宗任清都尹,征辟为邑中正,食贝丘县的俸禄。遭遇母亲丧事,哀伤思慕毁形憔悴,几乎不能承受丧事,病势极其沉重,困顿昏迷伏于枕上。

又感染了风疾。第五个弟弟陆搏生病临终时,对他的兄弟们说:“大哥瘦病成像这样,性格又极其慈爱,我死的时候,一定不能让大哥知道这件事,哭泣声一定不可太大而让他听到,使他感伤悲痛。”家人到了葬礼时,才告诉他。

陆卬听说而悲痛,一痛便断气,当时四十八岁。陆卬自从在朝中,宽厚谨慎,严谨小心,不说人家的短处,不夸耀自己的长处,言谈清明高远,有审察识别人物优劣的才能,朝野之人都非常悲痛惋惜他。追赠卫将军、青州刺史,谥号为文。所著文章十四卷,流传于世。北齐的祭祀祖先神明的各歌赋,大多是陆卬所做。儿子陆乂,继承始平侯爵位。

原文:

陆卬,字云驹。少机悟,美风神,好学不倦,博览群书,五经多通大义。善属文,甚为河间邢邵所赏。邵又与卬父子彰交游,尝谓子彰曰:“吾以卿老蚌遂出明珠,意欲为群拜纪可乎?”由是名誉日高,儒雅搢绅,尤所推许。起家员外散骑侍郎,历文襄大将军主簿,中书舍人,兼中书侍郎,以本职兼太子洗马。自梁、魏通和,岁有交聘。卬每兼官燕接,在帝席赋诗,卬必先成,虽未能尽工,以敏速见美。

除中书侍郎修国史以父忧去职居丧尽礼哀毁骨立诏以本官起文襄时镇邺嘉其至行亲诣门以慰勉之。卬母魏上庸公主,初封蓝田,高明妇人也,甚有志操。卬昆季六人,并主所生。故邢邵常谓人云:“蓝田生玉,固不虚矣。”主教训诸子,皆禀义方。虽创巨痛深,出于天性,然动依礼度,亦母氏之训焉。卬兄弟相率庐于墓侧,负土成坟,朝廷深所嗟尚。服竟当袭,不忍嗣侯。

天保初,常山王荐卬器干,文宣面授给事黄门侍郎,迁吏部郎中。上洛王思宗为清都尹,辟为邑中正,食贝丘县干。遭母丧,哀慕毁悴,殆不胜丧,至沉笃,顿昧伏枕。又感风疾。第五弟搏遇疾临终,谓其兄弟曰:“大兄尫病如此,性至慈爱,搏之死日,必不得使大兄知之,哭泣声必不可闻彻,致有感恸。”家人至于祖载,方始告之。

卬闻而悲痛,一恸便绝,年四十八。卬自在朝,笃慎固密,不说人短,不伐己长,言论清远,有人伦鉴裁,朝野甚悲惜之。赠卫将军、青州刺史,谥曰文。所著文章十四卷,行于世。齐之效庙诸歌,多卬所制。子乂嗣,袭爵始平侯。

此文出自隋唐·李百药《北齐书?陆卬传(第二十七)》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北齐书》是唐朝史家李百药撰,属纪传体断代史,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约五十馀年史实,而以记北齐历史为主。

《北齐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

在科学技术方面,书中记载了信都芳和綦母怀文的事迹。从《北齐书》的记载中我们了解到:信都芳是个发明家,他明习算学,为发明之事常常废寝忘食。他著有《器准图》3卷,书中把古来浑天、地动、欹器、漏刻等发明汇编在一起,配上图样及文字说明,是一部可贵的古代科学发明史专著。綦母怀文是灌钢技术的发明者。他总结劳动人民的经验,发明了用生铁灌注熟铁之中的灌钢冶炼法,用这种材料制造的刀,能砍透三十层铠甲。

作者简介:

李百药(564年—648年),字重规,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县)人。隋唐时期大臣、史学家、诗人,隋朝内史令李德林之子。

博学好文,初仕隋朝,拜太子舍人,辅佐太子杨勇。隋炀帝即位,贬为桂州司马,迁建安郡丞,卷入农民起义。武德年间,归顺唐朝,流放泾州。贞观二年,征为中书舍人,参与修订五礼律令,迁礼部侍郎,转太子右庶子,辅佐太子李承乾。人品耿直,直言上谏,作《封建论》。撰写《北齐书》。以修史之功,迁散骑常侍、太子左庶子,转宗正卿,封安平县公。

这时,隋末农民起义如火荼地兴起。李百药前往建安的路途经过乌程(今浙江吴兴南)时,隋炀帝被部将宇文化及杀死于江都,导致隋朝统治机构陷入混乱。所以,李百药没能到达建安郡就职,被迫参加隋末农民起义,先后跟随沈法兴、李子通、杜伏威。杜伏威占有江南地区的同时,北方地区的李唐王朝势力浩大。

唐高祖李渊派使者招抚杜伏威时,李百药力劝杜伏威归唐。杜伏威听从他的建议,亲自前往京城长安,命部将辅公祏与李百药留守。但是,杜伏威途中犹豫后悔,遂写信密令辅公祏杀死李百药。幸亏杜伏威养子王雄诞极力保护,李百药得免于死。随后,辅公祏起兵反唐,以李百药为吏部侍郎。

于是,有人告密李渊“李百药与辅公祏同反”,导致李渊大怒。平定辅公祏后,李渊准备治李百药之罪,恰好发现杜伏威令辅公祏杀李百药的密信,证明李百药并非反贼同党。李渊怒气稍平,以反唐罪名,将李百药流放泾州(今甘肃泾川北)。终武德之世,李百药始终未获任用。李百药过往经历坎坷,几经贬官,数遭谮害,死里丧生。生活阅历丰富,积累政治经验。

《孝经》诗解8孝子之丧亲

韦应物别称:韦苏州。字号:字义博。所处时代:唐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地:京兆杜陵。出生时间:737年。去世时间:792年。主要作品:《淮上喜会梁川故友》《答李瀚》《秋夜寄丘员外》《夕次盱眙县》《三台》等。主要成就:治理州郡创作诗歌。

关于韦应物的详细内容,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

一、韦应物的诗词

《滁州西涧》、《赋得暮雨送李曹》、《寄全椒山中道士》、《送杨氏女》、《东郊》、《秋夜寄邱员外/秋夜寄丘二十二员外》、《长安遇冯著》、《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答李瀚》、《淮上喜会梁川故友》、《调笑》、《寄李儋元锡》、《初发扬子寄元大校书》、《夕次盱眙县》、《淮上遇洛阳李主簿》、《难言》、《秋夜寄丘员外》、《对韩少尹所赠砚有怀》、《杂曲歌辞·宫中调笑》、《幽居》。

二、身世背景

关于韦应物的世系。京兆杜陵韦氏,是关中的世家大族。所以,有关韦氏先祖世系的材料比较丰富。韦应物墓志所记叙其先祖至逍遥公韦_,与史籍及历年所出韦氏家族墓志所载基本相同,不再赘述。关于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韦应物墓志载:“逍遥公有子六人,俱为尚书。五子世冲,民部尚书、义丰公,则君之五代祖。”而《新唐》表四却说:“_字敬远,后周逍遥公,号逍遥公房。八子:世康、_、_、颐、仁基、艺、冲、约。”这就是说,《新唐》表四所记逍遥公的儿子比墓志所载多了二人。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是第五子,而新表却记为第七子。这条材料是以前所未曾见到过的。

关于韦应物的高祖韦挺,新、旧《唐书》皆有传,所载官职与墓志大体相同。但韦应物墓志对韦挺因居官失职,被贬为象州刺史一职未提。志文说:“皇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黄门侍郎、扶阳公(挺),君之高祖。”笔者推测,很可能因“为尊者讳”而有意不提。另,墓志所记韦挺任刑部尚书,而非《新唐》传中所载曾任吏部侍郎,应以墓志为准。

韦应物的曾祖韦待价,新旧《唐书》有传,武后时任宰相,与墓志所载相同。韦应物的祖父韦令仪,《新唐》表四说曾为宗正少卿,《元和姓纂》则记为司门郎中。宗正少卿,从四品上;司门郎中属刑部,从五品上。韦应物夫人元苹墓志载:“祖银青光禄大夫、梁州都督,袭扶阳公讳令仪。”韦应物墓志也说:“皇梁州都督令仪,君之烈祖。”银青光禄大夫,散官从三品。梁州,唐时为山南西道所辖,后因“梁”与“凉”声相近,曾几次改名(见《新唐书》卷四十地理志),梁州所管户数三万七千多户,应为中州,梁州都督应为中都督,正三品。

韦应物的父亲韦銮,《姓纂》与《新表》均未载其官职。据傅璇琮先生考证,韦銮在当时是一位善画花鸟、山水松石的知名画家,韦应物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富有艺术修养的家庭(见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韦应物、夫人元苹、子庆复三方墓志均称韦銮官“宣州司法参军”,弥补了史料的不足。唐时宣州属江南西道所辖,管户十二万多,辖八县。按唐制,上州司法参军,从七品下。宣州即今安徽省宣城、泾县一带,历来是较富庶之地,盛产文房四宝,著名的宣纸就是因宣州而得名。韦銮的品阶虽然不高,但在这样的环境里成为一名优秀的画家,当在情理之中。

关于韦应物的排行。据《新唐》表四,韦銮只有应物一子。但据韦应物志文:“君司法之第三子也。”由此可以确知,韦应物在兄弟中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兄长。

关于韦应物有几个子女。《新唐》表四载,韦应物有子二人,长名庆复,幼名厚复。但据韦夫人元苹墓志载“一男两女,男生数月,名之玉斧,抱以主丧。”韦庆复志文说“公讳庆复,字茂孙,少孤终丧。”如果未理解错的话,“玉斧”应为庆复的乳名。而韦应物志文也只字未提其原配夫人病逝后再婚生子的事情。由此带来一个问题:韦应物到底有几个儿子?从志文看,韦应物只有一子庆复,而《新表》却载有两个儿子,还有一子名厚复。这个问题牵涉到晚唐时期著名诗人韦庄的世系。按《新表》,韦庄的曾祖就是韦厚复。如果厚复非韦应物之子,则韦庄的世系就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难解之谜。当然,墓志上没有提及韦应物再婚生子,并不等于事实上的不存在。从墓志志文可知,韦妻卒于大历11年(776),韦应物于贞元七年(791)葬,其间有15年时间。我们不能排除在此期间韦应物有再婚或蓄妾的可能。唐代世家大族择妇多重门第族望,或许因为此等原因而不便于记入志文,也未可知。

据韦应物志文:“长女适大理评事杨凌。次女未笄,因父之丧同月而逝。”可知,杨凌是韦应物的女婿,未成年的二女儿与父同月而丧。韦应物曾几次赠诗给杨凌,并与杨凌互有唱和。其中一首是《送元锡杨凌》(见《全唐诗·韦应物四》),从诗意看,这首五言诗是杨凌结婚时所赠。韦诗中还有一首为后人所称道的五言诗《送杨氏女》,诗意表达父亲送女出嫁时难以别离的复杂心情。情真意切,读后令人感动。诗中自注:“幼女为杨氏女所抚育。”此前不知杨氏女是何许人,现在确知,杨氏女乃韦应物长女,因嫁给杨凌,故称“杨氏女”。杨凌在当时就很有文名(《新唐书》卷一六○杨凭传:“与弟凝、凌皆有名,大历中,踵擢进士第,时号‘三杨’)。”傅璇琮先生据《柳河东集》考证,柳宗元是杨凌兄杨凭之婿。柳宗元对杨凌的文章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全唐文》卷五七七柳宗元《大理评事杨君文集后序》:少以篇什著声于时,其炳耀尤异之词,讽诵于文人,盈满于江湖,达于京师。?学富识达,才涌未已,其雄杰老成之风,与时增加。由此可知,韦应物择婿,既重门第,又重才学。杨凌是弘农杨氏望族,又有文学才能,真可谓佳婿。

三、家庭成员

夫人元苹韦夫人元苹的墓志是韦应物亲自撰文并书写的。志文言简意赅,清晰明了,后半部分饱含对夫人的深切怀念之情,读后使人动容,真不愧为大家手笔。志文简述了夫人的家世及身世,“夫人讳苹,字佛力,二魏昭成皇帝之后”。昭成皇帝是北魏开国皇帝拓跋_之祖拓跋什翼犍,南朝十六国时期的鲜卑贵族。北魏自孝文帝拓跋宏于太和18年自山西平城(大同)迁都洛阳后,于太和20年诏令改汉姓元氏,代居洛阳,后世称河南元氏。夫人之曾祖元延祚,中唐时任尚舍奉御,从五品。祖元平叔,官简州别驾,从五品下,赠太子宾客。父元挹,官尚书吏部员外郎,从六品下。元苹生于玄宗开元28年(740);天宝15年(756)出嫁,时16岁。20年后的大历11年(776)九月卒,享年仅36岁。志文曰:“疾终于功曹东厅内院之官舍。”“十一月五日祖载终于太平坊之假第。”夫人病逝在韦应物的官舍,举行葬礼时是在含光门外太平坊临时租借的房子。“祖载”一词是指将葬之际,以柩载于车上行祖祭之礼。由此可见,韦应物当时的家境是比较清贫的。正如志文所说“又况生处贫约,殁无第宅”。志文格式打破常规,用大段篇幅来表达对夫人怀念之情,其中一些词句感人至深:“每望昏入门,寒席无主,手泽衣腻,尚识平生,香奁粉囊,犹置故处,器用百物,不忍复视。”由此使人联想到《韦集》卷六中有《伤逝》、《送终》等悼亡诗十几首,感情诚挚感人,某些诗句同志文有相似之处。可知这些悼亡诗均为韦应物丧妻之后所作。值得注意的是,韦应物撰写夫人墓志时署衔“朝请郎、前京兆府功曹参军”。朝请郎属吏部,文散正七品上。夫人去世时韦应物年40岁,这时很可能已从京兆府功曹卸任。

儿子韦庆复如前文所述,韦应物只有一子名庆复,乳名玉斧,其母去世时(776)未满周岁,其父去世时年方15。当时“庆复克荷遗训,词赋已工,乡举秀才,策居甲乙”。韦庆复志文称:“少孤终丧,家贫甚。?困饥寒伏。编简三年,通经传子史而成文章。贞元十七年(801)举进士及第,时以为宜。二十年会选,明年以书词尤异,受集贤殿校书郎。顺宗皇帝元年召天下士,今上(宪宗)元年试于会府,时文当上心者十八人,公在其间,诏授京兆府渭南县主簿。”志文中的这段文字,是士族子弟韦庆复继承父亲遗志,刻苦攻读争取入仕之途的真实写照,也反映了中晚唐时期科举制度中的选官途径。元和二年,韦庆复为监察御史里行,跟随兵部尚书李_。元和四年以本官加绯,为河东节度判官,当年(809)七月病逝于渭南县灵岩寺,享年34岁。并于十一月二十一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凤栖乡少陵原苏州府君之墓之后”。韦庆复墓志的撰文者是他的外甥、即韦应物的外孙杨敬之。杨敬之是杨凌之子,《新唐》卷一六○有传,记叙颇详:“敬之字茂孝,元和初,擢进士第,平判入等,迁右卫胄曹参军。累迁屯田、户部二郎中。坐李宗闵党,贬连州刺史。文宗尚儒术,以宰相郑覃兼国子祭酒,俄以敬之代。未几,兼太常少卿。是日,二子戎、戴登科,时号‘杨家三喜’。转大理卿,检校工部尚书,兼祭酒,卒。敬之尝为《华山赋》示韩愈,愈称之,士林一时传布,李德裕尤咨赏。敬之爱士类,得其文章,孜孜玩讽,人以为癖。?”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抄录这段文字,因为这是又一则士族子弟通过科考成功入仕的事例。杨敬之无疑是一位既通儒典,又精文词诗赋的才子,仕途中虽有挫折,但最后官至三品高位。这也说明,唐代中晚期的进士科考,以其文辞优劣来决定举子的去留升迁,在客观上对唐代文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韦庆复夫人裴棣,河东闻喜县裴氏家族出身。16岁出嫁,生二子,长子在韦庆复去世后十六日丧。夫人强忍失夫丧子之痛,日夜操劳,“抚育小子,濡煦以节,训诱以义。故小子以明经换进士及第,受业皆不出门内”。由此可见,韦庆复夫人裴棣也是一位知书达理的才女。与韦应物夫人元苹“尝修理内事之余,则诵读诗书,玩习华墨”如出一辙。在其夫去世后37年的会昌六年(846)卒,享年约六十几岁,并被封闻喜县太君。当年十一月葬于韦氏墓地。唐代世家大族择妇,多重门第族望。京兆韦氏韦应物娶妻河南元氏,嫁女弘农杨氏,儿媳为河东裴氏,无一例外。韦庆复子韦退之,为其母撰墓志时署衔“将仕郎、前监察御史里行”。将仕郎是品秩最低一级的文阶散官,从九品下。巧合的是,其父去世时,亦官“监察御史里行”。

四、年谱

1岁玄宗开元25年(737年)生于京兆14岁玄宗天宝九年(750年)本年前后以门荫补右千牛15岁玄宗天宝十年(751年)在“三卫”为玄宗侍卫,同时入太学附读。在此期间,他“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提樗蒲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少年荒唐,并未认真读书、做人。?改羽林仓曹,正八品下。?授高陵尉、廷评。20岁玄宗天宝十五年(756年)本年8月在京兆府昭应县成婚,夫人元苹16岁。23岁肃宗乾元元年(759年)安史乱后撤出三卫,后数年在长安,曾一度在太学读书。韦应物折节读书,痛改前非,从一个富贵无赖子弟一变而为忠厚仁爱的儒者,诗歌创作也从此开始了。27岁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本年秋冬间为洛阳丞。29岁代宗永泰元年(765年)仍为洛阳丞,后为河南兵曹。永泰中因惩办不法军士被讼,后弃官闲居洛阳。33岁代宗大历四年(769年)本年前后,从洛阳至长安。38岁代宗大历九年(774年)任京兆府功曹,正七品下。40岁代宗大历十一年(776年)朝清郎,正七品上。九月夫人卒,十一月葬。42岁代宗大功十三年(778年)本年秋已为户县令。43岁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年)六月自户县令除栎阳县令,七月以疾辞官。44岁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长安闲居。45岁德宗建中二年(781年)四月,迁尚书比部员外郎。从六品上。46岁德宗建中三年(782年)仍在尚书比部员外郎任。47岁德宗建中四年(783年)夏,由前任领滁州刺史,秋到任,正四品下。48岁德宗兴元元年(784年)仍在滁州刺史任上,冬罢任。49岁德宗贞元元年(785年)春夏闲居滁州西涧,秋加朝散大夫,迁江州刺史,正四品下。50岁德宗贞元二年(786年)在江州刺史任。51岁德宗贞元三年(787年)本年赐封扶风县男,食邑300户。入京为左司郎中。52岁德宗贞元四年(788年)七月,由左司郎中领苏州刺史,从三品。53岁德宗贞元五年(789年)仍在苏州刺史任上。54岁德宗贞元六年(790年)本年春仍在苏州任上,后罢刺史任,闲居苏州永定寺。55岁德宗贞元七年(791年)去年冬或本年初卒于苏州官舍。后运回长安,十一月归葬少陵原祖茔。60岁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年)本年十一月廿七日与夫人合葬。

《孝经》诗解8孝子之丧亲

题文诗:

孝子丧亲,其哭不偯,气竭而止,不有馀偯;

其礼无容,举措进退,无趋翔容;其言不文,

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哀戚情深.

圣人之政,制礼施教,教民真孝,三日而食,

死不伤生,毁不灭性.三年之丧,示民有终.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陈其簠簋,而哀戚之;

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

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慎终追远,不忘所由.生事爱敬,孝行之始,

死事哀戚,孝行之终,孝顺之至,善始善终.

至孝至情,至情至本,情通始终,报本返始,

孝子事亲,一往情深,生养死送,养老送终,

生民本尽,情无不尽,死生义备,义薄云天.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分段疏注:

?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

[疏] 正义曰:此章首云“孝子之丧亲也”,故章中皆论丧亲之事。丧,亡也,失也。父母之亡没,谓之丧亲。言孝子亡失其亲也,故以名章,结之於末矣。

注: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生事已毕,死事未见,故发此章。哭不偯,气竭而息,声不委曲。礼无容,触地无容。言不文,不为文饰。服美不安,不安美饰,故服縗麻,闻乐不乐,悲哀在心,故不乐也。食旨不甘:旨,美也。不甘美味,故蔬食水饮。此哀戚之情也。谓上六句。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不食三日,哀毁过情,灭性而死,皆亏孝道,故圣人制礼施教,不令至於殒灭。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三年之丧,天下达礼,使不肖企及,贤者俯从。夫孝子有终身之忧,圣人以三年为制者,使人知有终竟之限也。

[疏]子曰至终也。○正义曰:此夫子述丧亲之义,言孝子之丧亲,哭以气竭而止,不有馀偯之声;举措进退之礼,无趋翔之容;有事应言,则言不为文饰;服美不以为安;闻乐不以为乐;假食美味不以为甘:此上六事,皆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者,圣人设教,无以亲死多日不食伤及生人;虽即毁瘠,不令至於殒灭性命:此圣人所制丧礼之政也。又服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毕之终也。○注生事至此事。○正义曰:此依郑注也。生事谓上十七章说。生事之礼已毕,其死事经则未见,故又发此章以言也。○注气竭至委曲。○正义曰:此依郑注也。《礼记·间传》曰:“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反。”此注据斩衰而言之,是气竭而后止息。又曰:“大功之哭,三曲而偯。”郑注云:“三曲,一举声而三折也。偯,声馀从容也。”是偯为声馀委曲也。斩衰则不偯,故云“声不委曲也”。○注触地无容。○正义曰:此《礼记·问丧》之文也。以其悲哀在心,故形变於外,所以稽颡触地无容,哀之至也。○注不为文饰。○正义曰:案《丧服四制》云:“三年之丧,君不言。”又云:“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郑玄云:“扶而起,谓天子诸侯也。杖而起,谓大夫士也。”今此经云“言不文”,则是谓臣下也。虽则有言,志在哀戚,不为文饰也。○注不安至縗麻。○正义曰:案《论语》孔子责宰我,云:“食夫稻,衣夫锦,於汝安乎?”美饰谓锦绣之类也。故《礼记·问丧》云“身不安美”是也。孝子丧亲,心如斩截,为其不安美饰,故圣人制礼,令服縗麻。縗当以粗布长六寸,广四寸。麻谓腰绖首绖俱以麻为之。縗之言摧也,绖之言实也。孝子服之,明其心实摧痛也。韦昭引《书》云:“成王既崩,康王冕服即位。既事毕,反丧服。”据此则天子诸侯,但位定初丧,是皆服美,故宜不安也。○注悲哀至乐也。○正义曰:此依郑注也。言至痛中发,悲哀在心,虽闻乐声,不为乐也。○注旨美至水饮。○正义曰:“旨,美”,经传常训也。严植之曰:“美食,人之所甘。孝子不以为甘,故《问丧》云:‘口不甘味’,是不甘美味也。《间传》曰:‘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是疏食水饮也。韦昭引《曲礼》云:‘有疾则饮酒食肉,是为食旨。’故宜不甘也。”○注不食至殒灭。○正义曰:经云“三日而食,毁不灭性”,注言不食三日,即三日不食也。云“哀毁过情”者,是毁瘠过度也。言三日不食,及毁瘠过度,因此二者有致危亡,皆亏孝行之道。《礼记·问丧》云:“亲始死,伤肾乾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又《间传》称:“斩衰三日不食。”此云三日而食者何?刘炫言三日之后乃食,皆谓满三日则食也。云“故圣人制礼施教,不令至於殒灭”者,《曲礼》云:“居丧之礼,毁瘠不形。”又曰:“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是也。○注三年至限也。○正义曰:云“三年之丧天下达礼”者,此依郑注也。《礼记·三年问》云:“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郑玄云:“达谓自天子至於庶人。”注与彼同,唯改丧为礼耳。云“使不肖企及,贤者俯从”者,案《丧服四制》曰:“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檀弓曰:“先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也。注引彼二文,欲举中为节也。起踵曰企,俛首曰俯。云“夫孝子有终身之忧,圣人以三年为制”者,圣人虽以三年为文,其实二十五月而毕。故《三年问》云:“将申夫脩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是也。《丧服四制》曰:“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故孔子云:“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所以丧必三年为制也。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注: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周尸为棺,周棺为椁。衣,谓敛衣。衾,被也。举,谓举尸内於棺也。陈其簠簋而哀戚之,簠簋,祭器也。陈奠素器而不见亲,故哀戚也。擗踊哭泣,哀以送之。男踊女擗,祖载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宅,墓穴也。兆,茔域也。葬事大,故卜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立庙祔祖之后,则以鬼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寒暑变移,益用增感,以时祭祀,展其孝思也。

[疏] 为之至思之。○正义曰:此言送终之礼,及三年之后宗庙祭祀之事也。言孝子送终,须为棺椁衣衾也。大敛之时,则用衾而举尸内於棺中也。陈设簠簋之奠,而加哀戚。葬则男踊女擗,哭泣哀号以送之。亲既长依丘垄,故卜选宅兆之地而安置之。既葬之后,则为宗庙,以鬼神之礼享之。三年之后,感念於亲,春秋祭祀,以时思之也。○注周尸至棺也。○正义曰:云“周尸为棺,周棺为椁”者,此依郑注也。《檀弓》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於衣,椁周於棺,土周於椁。”注约彼文,故言周尸为棺,周棺为椁也。《白虎通》云:“棺之言完,宜完密也。椁之言廓,谓开廓不使土侵棺也。”《易·系辞》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案《礼记》云:“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椁。周人墙置翣。”则虞夏之时,棺椁之初也。云“衣,谓敛衣。衾,被也。举,谓举尸内於棺也”者,此依孔传也。衣谓袭与大小敛之衣也。衾谓单被覆尸,荐尸所用。从初死至大敛,凡三度加衣也。一是袭也,谓沐尸竟,著衣也,天子十二称,公九称,诸侯七称,大夫五称,士三称,袭皆有袍,袍之上又有衣一通,朝祭之服,谓之一称。二是小敛之衣也,天子至士,皆十九称,不复用袍,衣皆有絮也。三是大敛也,天子百二十称,公九十称,诸侯七十称,大夫五十称,士三十称,衣皆襌袷也。《丧大记》云:“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郑玄云:“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是举尸所用也。”棺椁之数,贵贱不同。皇侃据《檀弓》以天子之棺四重,谓水、兕革棺、杝棺一,梓棺二。最在内者水牛皮,次外兕牛皮,各厚三寸为一重,合厚六寸。又有杝棺,厚四寸,谓之椑棺,言漆之椑椑然。前三物为二重,合一尺。外又有梓棺,厚六寸,谓之属棺,言连属内外。就前四物为三重,合厚一尺六寸。外又有梓棺,厚八寸,谓之大棺,言其最大,在众棺之外。就前五物为四重,合厚二尺四寸也。上公去水牛皮,则三重,合厚二尺一寸也。侯、伯、子、男又去兕牛皮,则二重,合厚一尺八寸。上大夫又去椑棺,一重,合厚一尺四寸。下大夫亦一重,但属四寸,大棺六寸,合厚一尺。士不重,无属,唯大棺六寸。庶人即棺四寸。案《檀弓》云:“柏椁以端,长六尺。”又《丧大记》曰:“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是也。○注簠簋至戚也。○正义曰:“簠簋,祭器也”者,《周礼·舍人职》云:“凡祭祀供簠簋,实之陈之。”是簠簋为器也。故郑玄云:“方曰簠,圆曰簋,盛黍稷稻梁器。”云“陈奠素器而不见亲,故哀戚也”者,下《檀弓》云:“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又案陈簠簋在衣衾之下,哀以送之。上旧说以为大敛祭是不见亲,故哀戚也。○注男踊至送之。○正义曰:案《问丧》云:“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哭踊无数。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故袒而踊之。妇人不宜袒,故发胸、击心、爵踊、殷殷田田,如坏墙然。”则是女质不宜极踊,故以擗言之。据此女既有踊,则男亦有擗,是互文也。云“祖载送之”者,案《既夕礼》:柩车迁祖,质明设迁祖奠,日侧彻之,“乃载”。郑注云:“乃举柩郤下而载之。”又云:商祝饰柩,及陈器讫,“乃祖”。注云:“还柩乡外,为行始。”又《檀弓》云:“曾子吊於负夏,主人既祖。”郑云:“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然则祖,始也。以生人将行而饮酒曰祖,故柩车既载而设奠谓之祖奠。是“祖载送之”之义也。○注宅墓至卜之。○正义曰:云“宅,墓穴也。兆,茔域也”者,此依孔传也。案《士丧礼》“筮宅”,郑云:“宅,葬居也。”《诗》云:“临其穴,惴惴其栗。”郑云:“穴谓冢圹中也。”故云“宅,墓穴也”。案《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则兆是莹域也。云“葬事大,故卜之”者,此依郑注也。孔安国云:“恐其下有伏石,涌水泉,复为市朝之地,故卜之。”是也。○注立庙至享之。○正义曰:立庙者,即《礼记·祭法》天子至士皆有宗庙,云“王立七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诸侯立五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大夫立三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适士二庙,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官师一庙曰考庙。庶人无庙”。斯则立宗庙者,为能终於事亲也。旧解云:宗,尊也;庙,貌也,言祭宗庙,见先祖之尊貌也。故《祭义》曰:“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是也。祔祖,谓以亡者之神祔之於祖也。《檀弓》曰:“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明日,祔祖父。”则是卒哭之明日而祔,未卒哭之前皆丧祭也。既祔之后,则以鬼礼享之。然宗庙谓士以上,则春秋祭祀兼於庶人也。○注寒暑至思也。○正义曰:案《祭义》云:“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是也。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注: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爱敬哀戚,孝行之始终也。备陈死生之义,以尽孝子之情。

[疏]生事至终矣。○正义曰:此合结生死之义。言亲生则孝子事之,尽於爱敬;亲死则孝子事之,尽於哀戚。生民之宗本尽矣,死之义理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言十八章,具载有此义。○注爱敬至之情。○正义曰:云“爱敬哀戚,孝行之终始也”者,爱敬是孝行之始也,哀戚是孝行之终也。云“备陈死生之义,以尽孝子之情”者,言孝子之情无所不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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